机构负责人「江苏省机构负责人」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举行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工作情况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马岩、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祝二军、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二级高级法官陈学勇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工作情况暨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图为发布会现场。胥立鑫 摄

一、近年来,金融犯罪案件呈现哪些新情况、新特点?

答:金融犯罪案件主要是指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四节、第五节规定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罪”的案件。常见罪名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洗钱等罪名。从近年审理情况看,金融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多,非法集资案件占比大。2017至2021年受理金融犯罪一审刑事案件分别为22883件、20142件、21219件、21577件、22456件。其中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多、占比大,每年均在5000件以上,约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40%左右。金融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二是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一些重大非法集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动辄上亿元,有的高达几百亿元,甚至上千亿元,对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造成了严重危害。人民法院先后审判处置了北京“e租宝”、“昆明泛亚”、江苏“钱宝”、上海“阜兴”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以及“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操纵期货市场案”“远大石化操纵期货市场案”等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犯罪手段网络化、专业化,隐蔽性强。这是金融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近五年来,线上非法集资案件比例分别占当年案件总量的20%左右,总体呈上升趋势。一些犯罪分子通过公司化“流水线作业”,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手段更加网络化、智能化;有的地下钱庄洗钱手法多样化、隐蔽性非常强,查处难度大,对案件审判处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近年来,刑法修改不断加大对金融犯罪刑事追究力度,最高人民法院相应出台了哪些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主要基于什么考虑?

答:近年来,金融犯罪刑事法律不断修改完善,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骗取贷款、欺诈发行证券、洗钱等刑法条文作了重大修改,为依法惩处金融证券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修订了妨害信用卡管理、非法集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刑事司法解释,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涉地下钱庄等刑事司法解释,“两高一部”联合制定了非法集资、洗钱、养老诈骗等业务指导文件,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加明确、操作性更强的依据。

制定出台这些司法解释、司法政策,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落实罪刑法定原则。主要是明确有关犯罪的认定标准和法律政策界限,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经济犯罪、民事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确保刑法得到正确实施,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二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要贯彻从严惩处的立法修改精神,明确“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还要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从宽处罚情节,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司法实践中有关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和尺度,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请简要介绍一下这次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的情况和特点。

答: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处置了一大批重大非法集资、证券期货、洗钱等金融犯罪案件。这次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案件类型多样化。这次发布的10件案例中,有非法集资犯罪案例5件,证券期货犯罪案例3件,洗钱犯罪案例2件。每类案例当中又涉及不同的行为手段:案例一和案例二是打着互联网金融、“金融创新”名义非法集资,案例三是以发行私募基金为名非法集资,案例四和案例五是以“养老投资”“养老服务”为名实施养老诈骗犯罪,案例六是全国首例财务造假而受到刑事处罚并被依法强制退市的案例,案例七和案例八是非法利用技术优势、囤积现货影响期货行情操纵期货市场,案例九是地下钱庄实施洗钱犯罪,案例十是跨境转移贪污公款进行洗钱。二是依法从严惩处。案例一至案例五是重大跨区域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集资参与人众多;案例四是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的养老诈骗案件,严重侵害老年群体合法权益;案例七和案例八是操纵期货市场案件,严重影响资本市场稳定。法院对这些案件被告人坚决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对被告单位判处巨额罚金,充分体现了从严惩处的精神,有效惩治犯罪。三是打击追赃并重。在依法打击的同时,注重追赃挽损。一方面,对涉案财物依法判决追缴或责令退赔,为后续财产执行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受害群众合法权益。案例五就是人民法院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全力追赃挽损的典型案例,已发放清退资金2.6亿余元,清退比例达51.8%,妥善化解涉众涉稳风险矛盾,有力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通过十个案例,人民法院提示各类市场主体要依法依规经营,牢牢守住法律底线,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体要谨慎投资,提高识骗防骗能力,避免陷入犯罪分子设计的圈套;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准入和市场监管,强化配合协作,共同维护金融管理秩序,确保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稳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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