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姓氏「汉族与纳西族通婚禁忌」

在以前是不可能通婚的,现在已经完全汉化了,不再讲这个了,但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还是讲的,象你提到的傣族就不能与纳西族通婚。 欢迎来到西双版纳~起码你买房没有...

我们看古装影视剧时常能看到一夫多妻的现象,如韦小宝就有七个老婆,更别提宫斗剧中拥有佳丽三千的皇帝了。

其实人类发展至今,婚俗制度也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杂婚到血缘婚到伙婚到对偶婚再到专偶婚,这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

杂婚

杂婚又称乱婚,指男女两性间不问有无血缘关系,不分辈分,随意发生性关系。在人类还保持着动物特性的原始时期,由于生产力低下,加上未形成家族体系与伦理观念,人类往往性行为随意、杂乱没有固定配偶,这种原始婚姻形式被称为杂婚。

古人称“圣人无父、感天而生”也反应了远古时期人们不知其父的杂婚状态,“玄鸟生商”的传说也侧面反映了这一点。但是杂婚的弊端也很明显,近亲结婚容易造成胎儿畸形或血液病,从而影响种族的延续发展。

古代婚俗制度的发展

血缘婚

排斥了父辈与女辈、母辈与子辈的通婚后,在群体生活中以同胞兄弟和姐妹之间的婚姻为基础逐步扩展开来的同辈婚姻形式,被称为血缘婚。这种婚姻形式的特点是把杂婚的遗风只保留到直系和旁系兄弟姐妹之间的集体婚姻上,其他婚姻关系被排斥。

这种婚姻形式也可以在传说中反映一二,如古希腊神话中天后赫拉既是宙斯的妻子又是宙斯的姐姐,在中国古老的传说中,人类始祖女娲与伏羲也既是兄妹又是夫妻。

古代婚俗制度的发展

伙婚

血缘婚是杂婚迈向伙婚的一个过度。由于血缘婚是近亲婚配、近亲繁殖,后代易有遗传病,随着自然选择的作用逐步为人类所认识,并逐步为人类所否定,随后才有了“一群兄弟与非自己姐妹的另外一群不一定是集美的女子通婚,兄弟共妻、女子共夫”的婚姻形式,这种婚姻形式被称为伙婚,伙婚的男女之间互为“亲密的伙伴”,生下的孩子称上述一伙丈夫都是“父亲”,称上述的一伙妻子都是“母亲”。

这种婚俗制度将一部分血亲与婚姻分别开来,比较明确地分出了姑舅表兄弟姐妹的关系。

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的俄亚大村因其自然环境极度封闭,这里的人们仍保持着纳西族的古老习俗,村子里大部分的家庭都是“伙婚”,兄弟共妻或者姐妹共夫。

古代婚俗制度的发展

对偶婚

“对偶婚是指原始社会时期,不同氏族的成年男女双方,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实行由一男一女组成配偶,以女子为中心,婚姻关系不稳固的一种婚姻形式。对偶婚为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约束而稍有固定的成对同居形式。是从多偶婚(伙婚)向单偶婚过渡的一种形式。”

对偶婚或采取议婚的方式缔结婚姻,或用一定数量物品交换或购买、更多使用武力去其他氏族抢掠配偶。是相对稳定的一男一女同居形式,在这种婚姻形式当中,往往有一方为“主夫”或“主妻”。

如旧时云南永宁地区纳西族与普米族婚俗之一“阿注婚”,就是对偶婚的一种。男女之间经过“阿注婚”仪式后,或从男女双方家搬出居住在一起,或男方到女方家居住,或女方到男家家居住(情况较少),两人长年相守、生活在一起,抚养着下一代。

不同于现代的婚姻制度,建立阿注婚关系的男女双方,各居母家,分别属于两个家庭,处于不同的经济单位。一般是男的夜间到女家去住宿,次日清晨匆匆赶回自己的母家,同母家成员一块生产、生活。也有因双方住地较远,男的在女家偶居几天的,建立这种婚姻关系的男女,彼此不叫夫妻,而互称阿注。这种婚姻形式往往是母系氏族的产物。

古代婚俗制度的发展

专偶婚

专偶婚是一夫一妻制婚俗,又称“单偶婚”、“个体婚”,这是父权制度下的产物,专偶婚中的妻子必须保持贞操和对丈夫的绝对服从,保证子女出自一个丈夫,以继承家庭财产。然而这种要求是古人对于女子的要求,并非对男子的要求。但男子即使有妾室,也只能有一位妻子。父系专偶婚即一夫一妻制婚俗的发生与发展,也标志完全意义婚姻习俗的正式诞生与流行。

古代婚俗制度的发展

现代的婚姻制度更讲求男女在婚姻当中的平等,男女都有忠于婚姻的责任。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夫妻作为家庭中的中坚力量,要齐心协力共同为家庭付出才能共创更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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