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1.货币资金控制
(1)货币资金业务的主要风险
①财务部门未实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出纳人员既办理资金支付又经管账务处理,由一个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可能导致货币资金被贪污挪用的风险;
②对资金支付申请没有严格审核把关,支付申请缺乏必要的审批手续,大额资金支付没有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可能导致资金被非法套取或者被挪用的风险;
③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不严,未建立定期、不定期抽查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的制度,可能导致货币资金被贪污挪用的风险;
④未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出租、出借账户,可能导致单位违法违规或者利益受损的风险。
(2)货币资金业务的关键控制环节及控制措施
①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关键控制措施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出纳人员管理。任用出纳人员之前应当对其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背景等进行必要的调查,确保具备从事出纳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是加强印章管理。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三是加强签章管理。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②授权审批控制。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③银行账户控制。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禁止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④货币资金核查控制。单位应当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提示】资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资金活动内部控制不到位,最容易出现问题,因此资金收支活动的控制是出题的重点。
2.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控制
(1)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的主要风险
①资产管理职责不清,没有明确归口管理部门,没有明确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责任,可能导致资产毁损、流失或被盗的风险;
② 资产管理不严,资产领用、发出缺乏严格登记审批制度,没有建立资产台账和定期盘点制度,可能导致资产流失、资产信息失真、账实不符等风险。
③未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等业务,可能导致资产配备超标、资源浪费、资产流失、投资遭受损失等风险;
④资产日常维护不当、长期闲置,可能导致资产使用年限减少、使用效率低下的风险;
⑤对应当投保的资产不办理投保,不能有效防范资产损失的风险。
(2)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关键控制环节及控制措施
①明确各种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
②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
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④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
⑤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3.对外投资控制
(1)对外投资业务的主要风险
①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投资,可能导致对外投资失控、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甚至舞弊;
②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不当,未经集体决策,缺乏充分可行性论证,超过单位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可能导致投资失败和财务风险;
③没有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科学有效的资产保管制度,没有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可能导致对外投资被侵吞或者严重亏损。
(2)对外投资业务的关键控制环节及控制措施
①投资立项控制。单位应当明确投资的管理部门,审慎选择对外投资项目,对项目可行性要进行严格周密论证。
②投资决策控制。单位对外投资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③投资实施控制。投资立项通过以后,应当编制投资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的项目、进度、时间、金额和方式投出资产。
④追踪管理控制。对于股权投资,单位应当指定部门或岗位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被投资单位的重要决策、重大经营事项、关键人事变动和收益分配,要及时向单位领导班子汇报。单位应当加强对投资项目的会计核算,及时、全面、准确地记录对外投资的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情况。
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