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聊城这五人被拘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李怀磊通讯员张海燕

为预防和减少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出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5月13日,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依法对五名二次酒驾人员行政拘留。五人违法情况如下——

还犯!聊城开发区这5人被拘

1、2019年06月08日21时35分,李某涛驾驶车牌号为鲁P126**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开发区会展西路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聊城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经开区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现场查获。2020年07月16日13时50分,李某涛驾驶号牌为鲁P126**的小型汽车行驶至东昌路与东外环路时,因实施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经公安系统查询属二次酒驾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

2、2015年12月20日20时28分,周某交驾驶车牌号为鲁P023**的小型汽车行驶至中此大道与万卉路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天津市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杨柳青大队民警现场查获。2019年10月02日16时48分,周某交驾驶车牌号为鲁P023**的小型汽车行驶至经济开发区双韩路-0公里时,因实施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经公安系统查询属二次酒驾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

3、2017年09月24日21时48分,李某强驾驶车牌号为鲁PA55**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湖西路湖滨路南关街路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聊城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执勤二大队二中队民警现场查获。2019年08月21日22时03分,李某强驾驶车牌号为鲁PA55**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光岳路与珠江路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经开区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公安系统查询,属二次酒驾,经开区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

4、2019年11月06日15时29分,李某驾驶车牌号为鲁PNC2**的小型汽车行驶至经济开发区辽河路与东外环路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执法中队民警现场查获。2020年07月17日15时50分,李某驾驶车牌号为鲁PNC2**的小型汽车行驶至经济开发区东昌路与东外坏路时,因实施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其行为已构成二次酒驾,经开区交警大队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行政拘留5日。

5、2019年11月03日21时30分,鲍某涛驾驶车牌号为鲁P717**的小型汽车行驶至经济开发区黄山路与星光路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开区大队执法中队民警现场查获。2021年01月17日21时34分,鲍某涛驾驶车牌号为鲁P717**的小型汽车行驶至经济开发区黄山路与星光路路口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经开区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公安系统查询,属二次酒驾,经开区交警大队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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