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核算「委托贷款在企业怎么核算」

导读:委托贷款核算怎么做账务处理? 本文讲述的是关于委托贷款核算的有关问题,详情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贷款一般归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因为委托...

映象网讯 (刘磊)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罚决字〔2021〕28号)公布了关于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交通银行涉违规发放委托贷款等23项违规行为 被罚4100万元

  银保监会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因23项违法行为,涉违规发放委托贷款,罚款4100万元。

  交通银行违法行为包括理财业务数据与事实不符、违规增加政府性债务、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实现不良资产虚假出表等。

  对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交通银行作出合计罚款4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7月16日,银保监会还公布了对交通银行2名责任人员的处罚文书。

  时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授信管理部总经理周利民因违规增加政府性债务,且同业投资抵质押物风险管理有效性不足等原因被银保监会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公司部总经理曾光对该分行未严格审查委托贷款资金来源行为负有责任,被银保监会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交通银行具体违规案由如下:一、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制度不健全,二、理财业务数据与事实不符,三、部分理财业务发展与监管导向不符,四、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到位,利用本行表内自有资金为本行表外理财产品提供融资,五、理财资金违规投向土地储备项目,六、理财产品相互交易调节收益,七、面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八、公募理财产品投资单只证券超限额,九、理财资金违规投向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十、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比照贷款管理不到位,十一、私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未约定冷静期,十二、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资产配置未达到流动性管理监管比例要求,十三、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十四、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十五、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调整不及时,十六、将同业存款纳入一般性存款核算,十七、同业账户管理不规范,十八、违规增加政府性债务,且同业投资抵质押物风险管理有效性不足,十九、结构性存款产品衍生品交易无真实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二十、未严格审查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二十一、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二十二、利用理财资金与他行互投不良资产收益权,实现不良资产虚假出表,二十三、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屡查屡犯。

  交通银行是中国主要金融服务供应商之一,集团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证券、信托、金融租赁、基金管理、保险、离岸金融服务等。交通银行拥有境内分行机构235家,其中省分行30家,直属分行7家,省辖行199家,在全国239个地级和地级以上城市、158个县或县级市共设有3,270个营业网点;旗下拥有7家非银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交银租赁、交银保险、交银投资,控股子公司交银基金、交银国信、交银人寿、交银国际。此外,交通银行还是常熟农商银行的第一大股东、西藏银行的并列第一大股东,战略入股海南银行,控股4家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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