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关于强化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

〔2022〕80号


 

当前,伊金霍洛旗周边地区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同时物流传播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原则上全旗实行“临时封控”措施,确需进入伊金霍洛旗的严格落实以下管控要求。

一、即日起从新疆、西藏、宁夏、秦皇岛、呼和浩特、包头来(返)伊金霍洛旗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抵达伊金霍洛旗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

二、即日起市外其他地区来(返)伊金霍洛旗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进入伊金霍洛旗后实行“7天居家隔离”,严格落实每日1检,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集中隔离。

三、即日起从市内东胜区、准格尔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来(返)伊金霍洛旗人员进入伊金霍洛旗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管控,严格落实每日1检,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集中隔离。

四、全旗邮政快递企业一律暂停营业,接触快递场所、车辆或邮件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严格落实每日1检。

五、保障能源、生产、生活、防疫等各类物资供应的车辆和人员如需在鄂尔多斯市各旗区通行,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审核发放通行证件。

从上述地区来(返)伊金霍洛旗人员和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要及时如实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做好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规范就医。广大市民朋友要始终保持警惕性,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履行健康监测、扫码登记、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

以上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本通告未作明确要求的其他防控政策,执行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要求。

附:旗、镇两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阿勒腾席热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69144

乌兰木伦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30203

伊金霍洛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61032

札萨克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951014

纳林陶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871099

红庆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821337

苏布尔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831666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7—8691824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0477—8681617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

0477—8687110

伊金霍洛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7—8684296

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9日


 

来源:伊金霍洛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杨阳、李荣

校对:王淑琪
 

校审:王曾

终审:郭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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