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建设「政风行风测评方案」

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通江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根据...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18年度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方案》。《方案》指出,我市将把县市区(含三个功能区)、市直部门、省属以上驻泰部门及部分公共服务企业等100个部门和单位分为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公共服务单位、银行保险类单位和县市区及功能区类等六类进行测评评议。

《方案》明确,将重点对部门(单位)在履行经济管理、社会管理、执法监督等职能中加强行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情况进行测评评议。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况;纠治工作人员群众观念淡薄及公共利益“部门化”和部门利益“个人化”等问题的情况;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情况;改善服务环境、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的情况;纠治生冷硬拖慢以及“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问题的情况;纠治承诺失信、刁难群众、虚假宣传、误导欺诈、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等情况。

据了解,泰安市政风行风测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风行风测评评议相关工作,测评评议分为日常评议和年终评议两个大项,共计30分。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按每类参评单位20%的比例确定,并予以通报表扬;对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和“一票否决”事项的部门、单位,取消其评选资格,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测评评议总成绩排在后3位的部门、单位,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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