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怀化市纪委监委设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门举报电话,全面受理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受理范围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喊口号、打折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以表态喊口号代替防控措施落实等问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敢担当,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临危退缩、临阵脱逃,推诿拖延、擅离职守,消极应对、贻误战机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同时,受理范围还包括谎报、迟报、漏报、瞒报重要疫情信息,失职失察,履行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等问题;贪污、挪用、截留、滞留、挤占疫情防控款物等行为;在疫情防控中违反“十条禁令”“四个一律”的行为;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举报电话
0745—2718000(人工接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0745—12388(24小时语音接听模式,从2月3日开始人工接听举报)。
同时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网络和来信进行举报。
来信请寄:湖南省怀化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18000)
网络举报:https://hunan.12388.gov.cn/huaihuashi/
潇湘晨报记者罗雅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