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
在岗期间企业没有申报特殊工种岗位,到退休时还能申报吗?当然是不能再申报了。所谓的特殊工种主要是指在有毒有害、井下作业、高空作业等繁重的体力劳动的岗位,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精神,在岗时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岗位的男性可以在55周岁,女性可以在50周岁办理退休。
由于特殊工种工作岗位可以提前5年办理退休,所以很多人都将眼光转到了特殊工种工作岗位的申报上。但特殊工种工作岗位的申报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操作流程,并且在办理退休时还要进行公示,确保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客观、公正和符合政策规定,从申报流程来看,如果在岗时没有申报特殊工种,到了退休时即使自己从事的是特殊工种工作岗位,这也是无法再申报的。
特殊工种的申报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也不是自己从事的是繁重体力劳动,或是在有毒有害岗位、井下作业岗位、高空作业岗位的人,就是特殊工种岗位。在实际中这部分职工可能真的是在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从事的也是特殊工种。但对于提前办理退休的特殊工种岗位而言,除本身是从事特殊工种以外,还必须要进行申报,当地人社部门和社保部门备案承认的特殊工种岗位,才能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特殊工种工作岗位的申报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企业的性质是属于国有企业或是国有控股企业,该企业符合人社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设置的条件,经过当地地市以上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能设置特殊工种岗位;二是企业作为特殊工种工作岗位设置和申报的主体,要将企业的岗位设置情况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三是确认特殊工种岗位的员工名单,报当地人社部门和社保部门备案,每年备案一次,随时报备特殊工种岗位职工增减表。
我们公司是国有控股的化工企业,按照重庆市人社局的规定,是符合特殊工种岗位设置的企业,2014年我亲自参加了下属一个子公司的特殊工种申报工作,我们公司在重庆的所有子公司都符合重庆市特殊工种工作岗位的要求,所以在重庆的子公司员工,生产岗位和辅助岗位的职工,基本上都能申报为特殊工种工作岗位。
但在外地的子公司,比如宁夏、新疆、内蒙等地的子公司,由于当地没有申报特殊工种工作岗位的政策,在这些子公司工作的职工就无法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在外地子公司之所以不能申报特殊工种,主要是当地已经停止特殊工种申报的政策,外地的子公司当地是作为民营企业对待,不享受当地国有企业的待遇。
按照以上条件和要求申报为特殊工种工作岗位以后,只要在特殊工种工作岗位上工作满相应的年限,化工企业特殊工种工作的年限为8年,只要达到了这个工作年限,今后不管是继续在本公司工作,还是下岗失业,离职到别的公司工作,这个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由于已经在人社部门,社保部门备案,是终身有效的,只要是在重庆市的范围工作和办理退休,都可以按照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
综上所述,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申报,是从进入该企业工作,或是从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岗位的当月开始,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就要向当地的人社部门、社保部门申报并进行备案登记,建立特殊工作工作岗位员工花名册和台账,达到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规定和办理退休条件的规定,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在退休前是无法再申报特殊工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