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税收优惠政策不断
稽查是不是开始放松了?
No
不存在的
最近又有一起虚开案件引发重点关注!
案例:经原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北区稽查局检查,发现广州市荣森服装有限公司在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245.22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45.22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22.61万元的行政处罚。
大家看到了吗?
即使前几年的帐
一样能查到底!
那会有人问小编
到底个人银行账户
进账多少会被查?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梳理下
一、2019年起,个人银行账户进账多少会被查?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的,经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
这个办法主要为了加强对人民币支付交易的监督管理,规范人民币支付交易报告行为,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个办法中专门明确指出了监管的范围,“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现金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支付交易报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建立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支付交易进行监测。
并且要求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1、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在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法规看不懂?
不要紧
小编做了一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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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
这3种情况
会被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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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疑交易会被严查!
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如果企业涉及以下这6种情况
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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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微信、支付宝收款也会被查!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今年1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也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了。
也就是说,2019年1月1日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转账出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也将受到严查!
二、真实的案例解析
1、骗税弄虚作假,江苏256家虚开企业,一次性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9年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一次性公布了256家重大税收违法的企业,全因虚开发票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处罚原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处罚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将这256家企业全部移送司法机关。
24月19日,北京税务、公安等四部门联手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会议召开!
会上明确四部门将深化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强化分析研判,统筹打击任务,加大打击力度,2019年打击骗税虚开呈高压态势。
行动要点:
①虚开发票的稽查将是四个部门一起行动!!!公安的侦查能力、税务的大数据系统、金三系统,银行资金流水调查能力,让违法的人无处可逃!
②此次专门强调确保查处涉案户数大于去年!准备接招吧!!!
③文件看点是人行将提供资金查询。涉案资金往来及银行账户都跑不了,这里重点强调一下,银行账户不仅仅是公司账户,参与虚开的个人账户也将被清查!!!
④私户避税的案例,以身试法,人财两空
三、案件经过
1、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黄祥耀担任本辖区京通某(武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该公司的经营管理。
其指使该公司财务人员通过个人账户收取营业款项,再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方式逃避缴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883018元,占该公司同期应缴纳税额的97.17%,且该公司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税款通知后仍未补缴税款。
2017年11月6日,被告人黄祥耀被抓获。2018年4月9日,京通某(武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补缴税款人民币1825630元。
2、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祥耀采取隐瞒手段不申报纳税,逃避缴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883018元,因其具有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已补缴税款的量刑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黄祥耀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3、在审理期间,被告人黄祥耀家属代京通某(武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补缴剩余税款人民币57388元。
4、判决如下:被告人黄祥耀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补缴税款人民币57388元,由法院发还税务机关。
来源:湖北省武汉经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鄂0191刑初65号
提醒各位,金税三期下,没有任何银行包庇任何企业,哪怕是自己的大客户,只要发现账户有可疑,必须上报税务,因为个人账户大额和可疑交易银行税务共享信息!
如果银行不报,税务迟早也会查到,那性质就不一样了,那么企业在银行的哪些交易行为容易被查呢?当然是一些避税行为了。
比如,目前有不少企业为了少缴税,就试图利用私人账户来“避税”。
在这里,我可以告诉这些企业,今后的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
一旦被稽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纳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