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至15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叠加周边污染传输影响,我市出现了一次连续空气污染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时发布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期间,市生态环境局针对重点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大气污染源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全方位执法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减排措施行为。
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能够积极响应,采取减产、停产涉气工序,提高治污设施效率,停止土石方作业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但仍有个别单位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负面影响。生态环境部门将部分典型问题予以曝光——
1.海底隧道工程大连港段施工工地未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停止土石方作业,且未采取防扬尘措施。
2.大连泰山热电有限公司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对厂内道路进行洒水;炉渣堆未完全苫盖,厂内扬尘严重。
3.大连冰山集团冷冻设备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氧/可燃气切割工序未停产;违规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输。
4.大连橡胶塑料机械有限公司部分涂装作业没有在密闭空间内进行,造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5.东北特钢集团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违规使用国四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输,烧结车间DCS系统运行记录与纸质交班记录的情况不一致。
6.大连华锐重工铸业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铸造熔炼炉未按要求停产。
7.东海软管(大连)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成型车间押出机、硫化罐停用数量不足。
8.大连乾瑞祥事业有限公司(鑫邦国际)项目未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停止土石方作业,且存在使用非道路移动源(铲车)铲土作业情况。
以上典型案例,市生态环境局和相关部门已经立案调查,将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王海涛)
来源: 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