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主张「孟子的主张有什么可借鉴的」

孟子的思想主张主要是: 孟子主张“仁”; 孟子主张民贵君轻; 孟子主张性善论; 孟子主张反对不义的战争; 其学说出发点为性善论,提出“仁政... 孟子的思想主张主...
孟子不单是舞文弄墨的儒者,他的防灾救灾理论超越时代,至今有效

台风过处,一片狼藉

自古代起,中国就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据邓拓先生统计,自公元前1766年(商汤王十八年)起至公元1937年这3703年间,文献中有记载的水、旱、蝗、雹、风、疫、地震、霜、雪等自然灾害,就多达5258次,平均约每六个月就有一次自然灾害爆发。如此频发的自然灾害,无疑给历朝历代的人们造成了程度不等的生命、财产损失。因而,自先秦时起,如何防灾救灾,将自然灾害给人类造成的伤害降至最低,就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问题。众多圣哲提出了很多防灾救灾的理论主张。其中,“亚圣”孟子就有很多理论阐述,有些直至今天仍有现实借鉴意义。

孟子不单是舞文弄墨的儒者,他的防灾救灾理论超越时代,至今有效

一、灾害发生前的防灾备灾

在孟子生活的战国时代,并没有我们后世的科学理论来解释地震、旱涝等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因。相反,当时的人们普遍相信万物有灵,将绝大多数自然灾害视为人类的某种不当言论或行为触怒了神灵,导致神灵降临灾难,以惩罚人类的结果。因此,面临自然灾害的爆发,人们往往束手无策,只能祈祷神灵,寻求神灵庇佑。因此,孟子提出预防自然灾害爆发的言论,就显得难能可贵了。

比如,他在提到帝尧时代“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时,高度赞扬了大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也就是将洪水疏导到大江大海中去的治水方法,这里实际上蕴含了孟子主张疏通水道、兴修水利以减缓甚至是消除水灾的防灾思想。

孟子不单是舞文弄墨的儒者,他的防灾救灾理论超越时代,至今有效

再如,孟子生活的时代,还不能科学地解释林木保护与水土保存,乃至与生态、气候之间的关系,但他们从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认识到保护林木的重要性,因而提出“斧斤以时入山林”的主张,即在固定的时月砍伐树木,禁止滥砍滥伐,禁止砍伐幼木。他曾以位于齐国都城临淄郊外十余里外的牛山为例,“牛山之木尝美矣”这句话,表明牛山曾林木密布,但因其位于首都郊区,人们经常毫无节制地滥砍滥伐树木。一段时间后,牛山上的树木基本都被砍伐殆尽。孟子对人们滥砍滥伐的指责,隐隐体现出他主张保护山林的观念。

除上述努力改善自然条件来防灾备灾外,孟子还尝试改善社会条件来防灾备灾。他认为统治者应有“恻隐之心”、“不忍人之心”,然后实行“省刑罚,薄税敛”为核心内容“仁政”。若减省刑罚、税收,且征敛以时,不违农时,如夏季征收布缕,秋季谷物成熟后征收粟米,冬季农闲时节征发力役,就会收到民富、财饶的效果,国家、民众的抗灾能力也将极大增强。反之,则难免出现“民有殍”、“父子离”的恶果,人为制造出无妄灾害来。

对于民众而言,则要努力耕作。当然,在孟子看来,努力耕作并不是没有头脑的胡干蛮干,而是要因地制宜、精耕细作,提高备灾能力。比如孟子曾说过:“五谷者,种之美者也。苟为不熟,不如荑稗(tí bài)。”尽管这种似禾的荑稗没有五谷颗料饱满、美味,但它们的优势在于抗水旱能力比五谷强,“”。在水灾、旱灾频发的北方地区“种之,以备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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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孟子

二、灾害发生后的救灾赈灾

天行无常,自然灾害往往在人们不经意间突然来临,给人们造成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灾害发生后,该如何救灾赈灾?孟子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在孟子看来,灾害发生后,统治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赈灾责任和义务,至于赈灾的主要手段,孟子提到了统治者应打开仓库,将以往积蓄下来的粮食、衣服、财物等无偿分配给灾民,帮助他们渡过灾后缺衣少食的难关。孟子在齐国时,曾劝说齐宣王开棠邑之仓赈济灾民。他还对那些“庖有肥肉,厩有肥马”“仓廪实,府库充”却对灾民不闻不问的统治者进行了激烈指责,称他们如此作为,不啻于“率兽而食人”的暴君、昏君,又如何当得起“为民父母”的称号呢?对于这样的无道昏君,人们有权推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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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中的齐宣王

蠲免赋役也是孟子提出的一个重要赈灾方法。当时井田制已经逐步瓦解,很多庶民耕种租佃来的土地,要向土地所有者缴纳一定数量的粮食或钱物,充当地租;不时还要承担国家征发的各种力役、兵役,或为统治者修筑道路、宫殿、陵墓等,或为统治者征战。在丰收的岁月,这些赋役虽是庶民们的沉重负担,但尚堪忍受;但在灾年,有的统治者不顾农业歉收,依然横征暴敛、滥用民力,将无疑使灾民的生活雪上加霜。因此,孟子极力主张统治者在灾害发生时应尽量蠲免赋役,使灾民有喘息、救灾的精力和财力。

孟子不单是舞文弄墨的儒者,他的防灾救灾理论超越时代,至今有效

具体而言,他主张田赋的征收“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贡”和“助”都是三代征收田赋的方式。“贡”是指统治者综合若干年农业收成,平均后得出一个数字,然后按此数字,较为固定地征收田赋。“助”则是根据每年农业收成状况,征收一定比例的收获物。孟子认为,“助”法优于“贡”法。因为“贡”法不顾年成的好坏,一旦遇到灾年,农物歉收,按照“贡”法征收赋税,将使灾民不堪承受之重。

孟子还提出,灾害发生时,统治者要“杀邦用”,即减省个人和国家的各项非必要的财务支出,将节省下来的财力集中用于救灾赈灾。

孟子还提出灾害发生时的互助理论。这种互助,既有国与国之间的互助,如他高度赞扬公元前651年“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发起葵丘会盟时所订盟约中的“无曲防,无遏籴”规定,即同盟诸国在面临灾害时应相恤互助,共渡难关,而不是“以邻为壑”,损人利己。这种互助,也包括民众之间的互助。乡田同井的民众应“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共渡灾关,将损失尽量降至最低。

孟子不单是舞文弄墨的儒者,他的防灾救灾理论超越时代,至今有效

影视剧中的齐桓公

文史君说

古代中国,灾害频发。孟子没有像有些酸腐的儒者那样自闭于书斋,沉溺于经典,“两耳不闻窗外事”,而是时刻关注着苍生和社会,提出了一系列救时济世的理论,并为此而奔走号呼。尽管囿于时代,孟子不可能认识到各种自然灾害爆发的科学机理,但他提出的朴素的生态保护意识,客观上却具有减轻甚至是消除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的效果;他提出来的一系列防灾救灾的理论,可以有效地减少或降低灾害给民众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更为后世留下足资借鉴的宝贵理论遗产,对后世防灾救灾活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参考文献

(战国)孟轲:《孟子》,中华书局,1980年。

邓拓:《中国救荒史》,北京出版社,1998年。

李亚光:《周代荒政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4年。

(作者:浩然文史·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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