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的通知
自12月22日起,我县已连续6日无新增阳性病例,从流调情况和核酸检测结果来看,本轮疫情没有发生扩散和蔓延,总体呈现出向好、向稳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相关规定,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自2021年12月28日0时起,以下部分行业、单位、企业等,在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沈疫情防指办〔2021]53号)、《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沈疫情防指〔2021〕 28号)和《关于做好“双节”期间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沈疫情防指〔2021]29号)的基础上,解除管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除尚未解封的封控区,城区所有小区、农村各行政村均要解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布控。
二是城区和乡镇商超全部开放。城区农贸市场有序开放,即日起开放河南蓝天农贸市场、北城三禾农贸市场、东关农贸市场、北城豫东农贸市场,其他农贸市场暂缓开放。
三是城乡餐饮店、宾馆、理发店、浴池、药店、馒头店、奶粉店、面条加工作坊、副食店、蔬菜水果店等满足群众日常生活必须的行业可以开放。作为集中隔离点的酒店要全面消杀,符合要求条件后方可开放。冷链食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销售。KTV、足疗店、网吧、影剧院暂缓营业。
四是全县城乡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要恢复运营。
五是县行政服务大厅、银行保险机构和移动、联通、电信、铁塔、邮政、快递物流、大唐呼叫中心等公共服务单位要恢复营业。
六是各新冠疫苗接种点恢复正常工作。
七是除省市县交界处、高速出入口、火车站、汽车站、高铁站疫情防控检测服务点和尚未解封的封控区,全县其他交通卡点均从通知之日起解封。
八是全县所有企业、所有项目要尽快复工复产,阳新高速、“三个一批”重点项目、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安钢安置区、三里井安置区、商临路安置区等项目要加快推进。
九是全县除范营乡东风小学、周营镇谢营幼儿园及居住在封控区内的所有居家师生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暂不复学之外,其余各级各类学校恢复正常教学活动。
十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城乡居民慢性病复审信息维护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保障群众如期享受医保待遇。
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27日
来源/ 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