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陕县”与“陕州”的历史变迁

2015年年初以来,一则陕县撤县设立三门峡市陕州区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2016年1月6日,陕县举行撤县设区揭牌仪式,标志着陕州区正式成立。在庆祝陕州区成立之际,笔者查阅了部分历史文献,对“陕县”和“陕州”的历史变迁进行了一番探究。据史料记载,历代以来,陕县和陕州的名称曾经多次交替变更,陕县和陕州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

史话陕县与陕州

陕县比陕州历史更悠久

据《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记载,秦惠公十年(公元前390年)置陕县。由此算来,陕县置县至今已有2400多年的历史。据古县志记载,南北朝时期,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始置陕州大都督府,陕县归陕州大都督府管辖,为州府治所驻地,距今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由此看来,“陕县”比“陕州”的称谓要早877年。

陕县老县城(也称陕州城)历史也十分悠久。该城始建于西汉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一说始建于西汉景帝时期,公元前156年),历经15年时间建成,历代均为州、县治所。1957年,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也称三门峡水库)开工,从陕县划出会兴区和城郊部分村庄,设立三门峡市(为地级市,初期称三门峡工区)。因陕县县城被规划为三门峡水库淹没区,为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1959年,陕县党政机关迁至三门峡市区办公,县直各单位和城区居民也相继搬迁,陕州城这座已有2000多年历史的古城被废弃。后来,由于三门峡水库蓄水高程调整,陕州城没有被淹没。之后,古城旧址被开辟为陕州公园(也称陕州风景区),成为三门峡市一处重要的游览区,是河南省最大的城市园林。1994年5月,陕县县委、县政府机关由三门峡市区搬迁到位于县西大营镇温塘村的新县城办公。2000年,陕州故城(陕州城遗址)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史话陕县与陕州

历代以来陕县曾多次撤县

金时,陕县撤县,并入陕州府。元时,又置陕县,归陕州府管辖。明时,陕县撤县,并入陕州府。民国初期(1913年),又置陕县。新中国成立后,1959年11月,经河南省委和洛阳地委批准,陕县并入三门峡市(地级市);1960年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陕县建置。1961年10月,三门峡市降格为县级市,经洛阳地委批准,陕县与三门峡市分开办公。196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陕县建置。2015年2月1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河南省调整三门峡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陕县,设立三门峡市陕州区,以原陕县的行政区域为陕州区的行政区域。根据国务院的批复精神,河南省人民政府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也相继印发了陕县撤县设区的通知,“陕县”的称谓将再次成为历史。

陕县.陕州的称谓曾多次废存

北魏,始设陕州大都督府,陕县归其属。隋时,废州置郡,陕县属河南郡。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又置陕州总管府,陕县归陕州总管府所辖。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陕州总管府改称陕郡。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陕郡复称陕州,置陕州节度使,治所设在陕州城。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秋,吐番侵犯长安,代宗逃奔陕州,驻陕州城,改升陕州为大都督府。不久,唐将郭子仪退敌,代宗还驻长安。唐昭宗天佑元年(904年),梁王朱全忠胁迫昭宗迁都洛阳,因洛阳宫室尚未建成,昭宗暂驻跸陕州城,改陕州大都督府为兴唐府。不久,哀帝继位,复改兴唐府为陕州大都督府。五代时,置军、州统县,设陕州节度使,陕县仍归陕州,属镇国军(后又属保义军)。金时,初改陕州为西安军,后复称陕州。元时,陕县仍归陕州所辖,属河南路。明时,废陕县,并入陕州,属河南府所辖。清雍正二年(1724年),陕州改升为陕州直隶州,属开归道所辖。雍正十三年(1735年),置河陕汝道,陕州直隶州属河陕汝道所辖,道署驻陕州城。民国初(1913年),陕州直隶州被废,初设豫西观察使,治所驻陕州城。后改观察使为道尹,道治所移驻洛阳,陕县属河洛道。1932年,民国政府设河南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区(简称十一区),辖陕县等7县。但是,民众口头上仍习惯称“陕州专区”。

解放战争后期,1949年2月,中共豫西七地委、七专署(其前身为豫陕鄂一地委、一专署)改称中共陕州地委、陕州专署,中共陕县县委、陕县民主政府归其领导。当时,陕州地委、陕州专署机关驻地在河南省栾川县三川区。1949年4月,陕州地委、陕州专署和军分区机关移驻陕县观音堂区,和陕县县委、县政府同驻一地(段岩村和韩岩村)。当年5月20日,陕州城解放后,陕州地委、陕州专署和军分区机关及陕县党政军机关于5月25日统一进驻陕州城。新中国成立前后一段时期,陕县曾短暂改称“陕州县”。1950年底,又恢复“陕县”称谓。1952年4月,陕州专区撤销,并入洛阳专区,陕县归洛阳专区管辖。1960年2月,在陕县并入三门峡市期间,中共三门峡市委曾将原陕县城关区一部分与三门峡市郊区人民公社合并,建立陕州人民公社。1960年6月,陕州人民公社并入湖滨区人民公社。1961年5月,湖滨区人民公社的农村部分又定名为陕州人民公社。8月,陕州人民公社改称陕州区(1O月又改称郊区。1963年12月,郊区名称撤销)。1961年10月,陕县从三门峡市分出,隶属洛阳专区。1986年4月,三门峡市升格为省辖市,陕县又划归三门峡市管辖。

史话陕县与陕州

撤县设区的意义和影响

在“陕州县”复称“陕县”60多年后,2015年初,经国务院批复,撤销陕县,设三门峡市陕州区,陕县再次恢复“陕州”称谓。但是,这次撤县设区和陕县历史上的多次撤县有着本质的不同。这次不仅是行政区划的简单变化,而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标志着陕县(陕州区)将告别以农业为主的发展道路,融入三门峡市城市发展整体规划,迈上了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新台阶。陕县撤县设区,有利于拓展三门峡市和陕州区的城市发展空间,拉大城市框架,优化城市总体布局,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对于提升当地城镇化水平、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薛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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