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温州市辖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地处浙江省东南部。鹿城自古商贾云集,素有“东瓯名镇”之称,南宋时期诗人杨蟠就有“一片繁华海上头,从来唤作小杭州”的诗句,鹿城依山面江,城中有山有水,享有“江城如画”的美誉。悬于瓯江之中的江心屿,景色秀美,是中国四大孤屿之一。鹿城自古以来文风鼎盛,人才辈出,如东晋中国山水诗鼻祖谢灵运,南宋永嘉学派代表人物叶适,当代“一代词宗”夏承焘等,相传书圣王羲之也曾在此留下“墨池”等遗迹。鹿城旧属永嘉县地,相传东晋太宁元年(323年)置永嘉郡筑城时有白鹿御花之瑞,故名。为历代郡、州、专区、县治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成立温州市。1981年地市合并,原市区改设区,名温州市城区。1984年更名为鹿城区。
1996年,全区面积88.3平方千米,人口47.7万人。辖16个街道1镇4乡:大南街道、小南街道、广化街道、五马街道、水心街道、东风街道、市中街道、西山街道、松台街道、洪殿街道、莲池街道、海坛街道、朔门街道、鼓楼街道、蒲鞋市街道、上陡门街道、双屿镇、仰义乡、南郊乡、城郊乡、黎明乡。区政府驻鼓楼街道。1998年,鹿城区总面积104平方千米。总人口50.26万人。辖17个街道、1个镇、4个乡及江心屿办事处。
2001年7月7日,国务院(国函[2001]84号)批准,将瓯海区的藤桥镇、上戍乡、临江镇、双潮乡、岙底乡和梧埏镇的划龙桥村、上田村、鱼鳞浃村、前网村划归鹿城区管辖;将龙湾区蒲州镇的蒲州村和上蒲州村划归鹿城区管辖;将永嘉县的七都镇和桥下镇的中央涂居委会划归鹿城区管辖。调整后,全区面积从104平方千米增到294.38平方千米,人口从51.68万增到60.03万。
2001年9月12日,浙江省政府(浙政函[2001]180号)批复同意温州市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1)撤销城郊乡、黎明乡建制,原城郊乡乡东屿村以外的行政区、原黎明乡全部改由鹿城区政府直辖。(2)原城郊乡东屿村和小南街道的东屿居委会划归南郊乡管辖。南郊乡部分行政区域(南塘、灯塔、龙沈3个村)改由鹿城区政府直辖。调整后,南郊乡辖5村、2居,驻牛山北路27-1号(原址)。(3)双屿镇部分(垟田、双岙、箬笠岙等3村和温化生活区、新泽、云峰、栖霞、月泉、临风等6居)改由鹿城区政府直辖。调整后,双屿镇辖9村、4居,驻温金公路138号(原址)。(4)鹿城区政府直辖区域调整扩大后,连同原直辖区域调整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
2002年,全区辖12个街道、4个镇、5个乡,151个社区、146个行政村。2005年末,鹿城区面积294.38平方千米,人口67.33万人。辖12个街道、4个镇、5个乡:五马街道、莲池街道、水心街道、南门街道、江滨街道、蒲鞋市街道、洪殿街道、广化街道、南浦街道、黎明街道、绣山街道、黄龙街道、双屿镇、七都镇、藤桥镇、临江镇、仰义乡、南郊乡、双潮乡、上戍乡、岙底乡。
2006年末,鹿城区辖12个街道、4个镇、5个乡,160个社区、144个行政村。区政府驻广场路188号。2008年,全区面积294.38平方千米,总人口69.98万人,其中非农人口53.34万人,辖12个街道、4个镇、5个乡,161个社区、143个行政村(一说165个社区、142个行政村)。
2011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1]31号)精神,鹿城区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一、撤销临江镇、上戍乡、岙底乡、双潮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藤桥镇。调整后,藤桥镇辖1个社区、8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藤桥南街183号。二、撤销七都镇建制,在原七都镇行政区域内设立七都街道办事处。七都街道办事处辖6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老涂南路2—3号。三、撤销南郊乡建制,在原南郊乡行政区域内设立南郊街道办事处。南郊街道办事处辖3个社区、5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牛山北路27号。四、撤销双屿镇建制,在原双屿镇行政区域内设立双屿街道办事处。双屿街道办事处辖4个社区、9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温金路138号。五、撤销仰义乡建制,在原仰义乡行政区域内设立仰义街道办事处。仰义街道办事处辖1个社区、12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澄沙桥路150号。调整后,鹿城区辖黎明、绣山、蒲鞋市、洪殿、南浦、江滨、南门、五马、莲池、水心、广化、黄龙、七都、南郊、双屿、仰义等16个街道办事处和藤桥镇1个镇。
2011年10月12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温政函[2011]220号)同意鹿城区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如下:一、撤销南门街道、江滨街道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划入五马街道。调整后,五马街道辖57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万岁里公寓1幢。二、撤销莲池街道、水心街道、广化街道建制,其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松台街道。调整后,松台街道辖35个社区、3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新桥头住宅区美组团16幢。三、撤销洪殿街道、蒲鞋市街道、黎明街道建制,其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滨江街道。调整后,滨江街道辖34个社区、6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学院中路191号。四、撤销绣山街道、南浦街道、南郊街道建制,其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南汇街道。调整后,南汇街道辖27个社区、14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双龙路199号。五、撤销黄龙街道建制,将其行政区域划入双屿街道。调整后,双屿街道辖13个社区、13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温金路138号。调整后,鹿城区辖五马、松台、滨江、南汇、双屿、仰义、七都等7个街道办事处和藤桥镇1个镇。
2015年9月市政府批复同意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鹿城区新增蒲鞋市、南郊、大南、广化、丰门5个街道。
调整滨江街道管辖范围,增设蒲鞋市街道。调整后,滨江街道辖灰桥、洪殿、陡门、杨府山、丰汇、蒲源、浦东、宏源、新田园9个社区,黎一、黎二、杨府山涂、蒲州、上蒲州5个行政村,办事处驻聚源路1号。蒲鞋市街道辖蒲鞋市、横河、蒋家桥、芳园、绿园、青园6个社区,巽山1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学院中路191号。
调整南汇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南郊街道。调整后,南汇街道辖桥儿头、南塘、清风、吕浦、春秋、火车站、开源、绣山、大自然9个社区,鱼鳞浃、南塘、灯塔、前网、上田、横渎、巨一、龙沈、划龙桥9个行政村,办事处驻府东路200号。南郊街道辖十里亭、三板桥、西屿3个社区,东屿、龙方、德政、里垟、葡萄5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洛河路10号。
调整五马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大南街道。调整后,五马街道辖鼓楼、谢池、府前、城西街、墨池、八仙楼、朔门、百里坊、安澜、十八家、矮凳桥、黎明西路12个社区,办事处驻解放北路后垟巷89号。大南街道辖马鞍池、花柳塘、虞师里、双莲桥、白鹿洲5个社区,办事处驻荷花路292号。
调整松台街道管辖范围,增设广化街道。调整后,松台街道辖庆年坊、郭公山、来福门、锦花、水心、桂柑、昌明、菱藕8个社区,松台、水心2个行政村,办事处驻雪山路75弄33号。广化街道辖翠微、广化、双桥、月湖4个社区,双桥1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新桥头住宅区美组团16幢。
调整双屿街道管辖范围,增设丰门街道。调整后,双屿街道辖营楼桥、牛岭、垟田、黄龙、新泽、瓯浦垟、康龙7个社区,牛岭、营楼桥、瓯浦垟、垟田、双岙、箬笠岙6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温金路138号。丰门街道辖新屿、鞋都、金竹、丁桥4个社区,岩门、潘岙、屿头、正岙、上伊、前陈、嵇师7个行政村,办事处驻丁桥路169号。
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