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通市实现PM2.5浓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优良天数比例88.2%,位列全省第一。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坚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2022年“开门红”,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进一步提振精气神,整装再出发,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务实重干,锐意进取,为全市空气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做出贡献。
根据全市大气污染结构分析,全市机动车污染排放在大气污染结构中占比相对突出。为进一步做好源头管控,2022年元旦期间,全市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检查力度。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在对南通丰力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尾气检测线上设备齐全、环境整洁,检测规范全部张贴公示;但表面的良好情况并没有让专家和执法人员放松警惕,检查人员现场调阅该单位相关检测报告、查看计算机后台数据。
在检查到该单位一份检测报告时发现,一辆柴油货车进行了三次检测,第一次不合格,第二次和第三次为连续检测,最后出具了合格报告。检查人员现场立即将三次报告打印出来进行比对,发现该车辆在前两次检测时均达不到最大轮边功率限值,造成排气污染物检测不通过。仔细核对发现,前两次检测时的最大轮边功率限值为30.4KW,第三次突然变为22.4KW,从而使该柴油货车通过检测。
此时该单位现场负责人立即解释是当时员工一开始将该车辆的发动机额定功率录入错误,应为56KW,录入成了76KW,后来第三次检测时发现了该问题予以改正。但现场专家查阅该柴油车发动机型号发现,同类型的发动机额定功率没有56KW的型号。执法人员随即前往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调取了涉事车辆登记时的原始数据,确认该柴油货车的发动机额定功率为76KW。该机动车检测机构为同一辆柴油货车进行了多次尾气检测,在排气污染物检测结果判定不合格的情况下,擅自修改车辆发动机额定功率,降低检测标准限值后,为该车辆出具了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测)报告。该行为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已立案调查。
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个别企业为了追逐利润,不惜铤而走险,通过用其他合格车辆替代检验、篡改检验数据、减少检验项目或降低检验标准等手段,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让超标排放的机动车“带病”上路。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将紧盯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惩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生态环境部门郑重提醒各企业,要以案为鉴,切勿存有侥幸心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终究逃不脱行业专家和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不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