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进行电子抓拍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杜绝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主城区电子警察将增加抓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予以相应处罚,电子警察设备将全天候自动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法,文明、安全行车。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