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记者 李济超 通讯员 黄鹏远 文/图
去年以来,陆丰市甲子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率先在汕尾市探索建立“港长制”“港区长制”和“船长制”,构建“布局一体、信息共享、全域覆盖”的渔港管理新模式,有效筑牢港口海域“安全屏障”,实现“依港管船只、依港管人员、依港管资源、依港管安全、依港管环境”的目标,打造了安全、干净、有序、绿色甲子港。
党员干部与渔民谈心交心,宣传渔业政策法规。
不久前,汕尾市渔港渔船安全管理现场会在该镇召开。现场会充分肯定了该镇港口海域安全立体网格化监管的有效做法。
构建协同管理体系
为织密织牢海上安全防护网,甲子镇专门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甲子渔港“港长制”“港区长制”“船长制”领导小组,构建渔港协同管理作战体系,切实提升海域管理水平。
该镇建立镇级“港长制”,由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港长,整合全镇涉渔涉港部门管理力量,协调综合管理,统筹加强渔港规划建设和渔船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保障相关设施配套,以及其他渔港相关事务,督促实现“依港管船只、依港管人员、依港管资源、依港管安全、依港管环境”的目标;建立村级“港区长制”,将甲子港划分为7个港区,由相应的7个沿海(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港区长”,并作为该港区属地管理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打一拆三整治”工作、负责“港区”岸边环境卫生管理、开展排查打击“三无”船舶和取缔非法船排、船厂的以及做好渔船防偷渡、防毒品、防走私、防疫情工作;建立“船长负责制”,不断提升船舶动态管控水平,由14个有船单位党组织书记(负责人)担任本单位所有船舶的“总船长”,落实党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由“网格长—网格员—船东船长”构成的船舶三级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船舶安全管理,做好防偷渡、防毒品、防走私、防疫情等工作。
为实现对渔港的综合监管,该镇率先在汕尾市成立一个由分管渔业领导担任站长,辖区渔政和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站长,农业办、消防队、各渔业管理区和沿海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渔港管理站,并常态化组织开展涉渔船舶检查和港口码头重点区域巡查,全面加强对渔港渔业资源、生态环境、生产经营、海上“四防”、船舶安全的管理,推动渔港科学管理。
该镇借助由该市投入740万元建设的涉渔乡镇船舶定位管理系统指挥平台的技术优势,建设了一个信息指挥平台,对全镇536艘渔船进行定位跟踪管理,全面掌控船舶进出港状态、出海作业地点、停泊位置等信息,实现渔民与管理部门的实时双向联动。同时,在该系统上设置了两个双重电子围栏,即在离岸1公里设定近岸电子围栏,在离岸10海里设定超距电子围栏,当出现不服从管理或越线的渔船时,系统将立即自动报警且报告管理人员,对有关船主进行信息警示,实现对涉渔乡镇船舶日常生产范围的智能管控。
落实“四项”管理举措
执法人员加强渔船安全生产检查。
为进一步强化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甲子镇认真落实船舶网格化管理、船舶进出港报备、船舶停泊区划定和建立“党建+渔船”机制“四项”管理举措,全力织密织牢甲子港海域安全防护责任“立体网”。
一是落实船舶网格化管理。该镇将全镇14个有船单位分设为14个小网格,由单位党组织书记(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所有船舶的网格长,其他人员为网格管理员,让每一艘船舶都有人管,切实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履责到位、倒逼追责”的责任落实体系。其中,网格管理员在开展船舶管理工作中,负责对所辖港区进行不少于每天1次的巡查,并做到事不过夜,当天办结,将当日掌握的渔船进出港动态向网格长汇报。
二是严格船舶进出港报备。该镇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报备制度,要求船长应当在渔船进出渔港前向渔业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备案,并让各渔业管理区和涉海岸村(社区)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辖区船舶进出港动态,做到对所有船舶进出港时间、船上人员、出海作业地点、回港停泊位置等信息了如指掌,全力确保渔船“不安全不出海”落到实处。
三是科学划定船舶停泊区。该镇认真做好船舶停泊区划定、公示标识牌安装、涉渔乡镇船舶船牌安装及船身喷印船牌号等工作。同时,根据各有船单位船舶停泊实际情况,将全镇划分为10个停泊区,做到“一区一域、一船一号、一船一位”,形成渔港和渔船网格化管理,协同助推实现“依港管船、依船管人”的目标,进一步筑牢港口海域禁毒、反偷渡、反走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四道防线”。
四是建立“党建+渔船”机制。该镇坚持党建引领,创新建立“党建+渔船”工作机制,明确各有船单位党组织书记作为“总船长”,带领党员分片联系5至7艘渔船,不定期开展党员上船谈心交心活动,向渔民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政策,为渔民排忧解困,真正做到“渔民在哪里作业,党旗就飘扬到哪里,党员就跟到哪里,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切实解决过去“岸上找不到党员、海上找不到组织”的突出问题。
甲子镇党委书记陈宏栋介绍,“甲子镇通过全面推行‘四长制’,形成‘依港管船只、依港管人员、依港管资源、依港管安全、依港管环境’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了海洋治理体系水平和治理能力,真正筑牢港口海域‘安全屏障’。去年以来,港口海域无发生涉毒、偷渡、走私等案件,涉渔涉港安全事故隐患明显下降,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