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16时,郑州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调整为Ⅲ级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2月13日,据郑州市攻坚办消息,根据郑州市空气质量会商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月13日16时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调整为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应急减排措施如下:

全市停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保障民生项目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非冰冻期)。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停限产措施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工业企业采取“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本轮停限产批次为H2。

全市停止渣土运输(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保障民生项目,且持有“黄警通行证”或“橙警通行证”的除外)。

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经市政府、市环境攻坚办批准的允许黄色管控期间可以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和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侯昺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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