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日报融媒体记者 叶文娟
8月底,漫步在西宁市湟水河东出口的宁湖湿地片区,草木丰美,碧波荡漾,水鸟云集。水面上、芦苇中的渔鸥、斑嘴鸭、绿头鸭、白骨顶……成群结队,或嬉戏觅食或自由飞翔,人们在河岸亭台间流连,不时举起手机拍照,一派自然和谐的景象。
“宁湖片区作为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重要的组成部分,以其洁净的自然环境吸引着众多鸟类在这里栖息落户。近年来,青海省不断加大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力度,干部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对于环境保护更加自觉,城市中越来越多的河流和湿地成为鸟类的家园,每年在此越冬的候鸟也更多了。”青海国家公园观鸟协会会长王舰艇说。
青海湿地,大自然赋予全人类的生态财富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显示,青海省湿地面积510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21.8%,居全国第一,有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沼泽地、森林沼泽4大湿地类型。丰富的资源、多样的类型,强大的生态功能,使之成为我国乃至世界上影响力最大的生态调节区。
目前,青海有三江源、祁连山2处国家公园;青海湖鸟岛、扎陵湖、鄂陵湖3处国际重要湿地;20处湿地公园,32处省级重要湿地,湿地保护率达到64.32%。先后出台了《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青海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青海省重要湿地占用管理办法》《青海省草原湿地生态管护员管理办法》等制度,依法保护湿地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青海湿地,不仅是大自然给予青海人民的一份馈赠,更是全人类共同的生态财富。她在日升月落、草长莺飞、时辰与季节的转换中,渲染出地球上最美妙的画作。
湟水国家湿地,打造给流域城乡居民的幸福家园
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标志着中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
近年来,青海省相继实施了湟水河河道综合治理及滨水休闲绿道建设、北川河生态河道建设、宁湖景观改造、湟水河湿地海绵化改造及景观提升、城市绿道系统建设等项目,建成了海湖湿地、宁湖湿地和北川湿地三大片区,湿地面积从241.4公顷增长为374.6公顷,湿地率从47.5%提高到62.5%。
对西宁湟水国家湿地公园三大片区开展的鸟类长期观察记录显示,各片区均有大量的渔鸥、斑嘴鸭、绿头鸭、喜鹊、白骨顶等湿地常见鸟类,同时也发现白鹭、苍鹭、鸬鹚、鹊嘴鸭、鸳鸯……麻雀、太平鸟、凤头鸊鷉等鸟类已成群生活在园内,目前共观察记录到160余种鸟类在其中。“随着湟水河流域环境不断改善,河道和湿地中各种鱼类以及水生昆虫和植物为鸟儿们提供了充足的食物,也给广大市民和鸟类摄影爱好者提供了更好的观鸟和拍摄机会。”王舰艇说。
珍爱江源湿地,让人们永远生活在“千湖美景”中
作为西宁市面积最大的湿地公园,北川河国家湿地公园以“高原水城”“西宁后花园”“文化走廊”等美名吸引着大量游客。
“以前这里就是一条脏水河,别说这些鸟,连鱼都不见。”家住北川河附近的冯云云一家,现在经常到这里散步,感觉来到公园就像走进了画里。
治理后的北川河湿地公园是西宁市面积最大的湿地公园,园内水景和绿景占园区面积70%以上。引得白鹭、赤麻鸭、斑头雁等野生动物来“定居”,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秋沙鸭也曾在这里“休憩”。路两旁的云杉、暴马丁香、栾树、月季、睡莲、芦苇、菖蒲、鸢尾等植物营造出层次丰富的景观。从高空俯瞰,六个湖镶嵌在北川大地,二十余座形状各异的桥梁连接着湖泊绿地,别有一番风情。
前不久,青海大通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牛场管护中心的生态管护员刘建民,在该保护区首次拍摄到两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颈鹤。画面中,两只黑颈鹤与牦牛一起觅食,悠闲自得。“当时两只鹤距离我100米左右,为了不惊扰它们,我就远远地用手机拍了两张照片。”想起遇到黑颈鹤时的情景,刘建民依然很兴奋。
近年来,保护区内珍稀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加,黑颈鹤的出现,也是这里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生物多样性丰富的证明。
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基础。保护湿地是青海保护生态环境的重点之一,更是“国之大者”的责任,“我们将以《湿地保护法》为指引,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切实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为加快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贡献力量。”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处长马建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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