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建设“高品质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9月20日,云南省保山市举行“保山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高品质城市建设专场,介绍了保山市“高品质城市建设”情况。十年来,保山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城市建设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城市建设,“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目标正逐步变成现实。

规划是建设“高品质城市”的基础。十年来,保山城市规划以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为目标,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立足营造宜居环境和提高承载功能,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不断增强城市长期发展后劲,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先后完善和编制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以及中心城市绿地、绿合交通、供排水、国土空间、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产业发展、民生设施等规划,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规划支撑和资源保障。

在城市建设中,保山市依托独特的区位优势、自然资源禀赋,按照城市生态化的思路,坚持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持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棚户区改造、公园绿地、城市路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停车设施、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品位显著提升。

保山市以大规模、快速度、高标准的城市建设为引领,基本构建以保山中心城市、腾冲城区“双心”为引擎,以昌宁、龙陵、施甸三城为支撑的城市体系。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城市布局逐渐优化,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宜居宜业水平逐年攀升,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

2012年以来,保山全市累计完成城镇基础设施投资931.1亿元,新增市政道路343.62公里、综合管廊86.23公里。城市建成区从2012年的65.8平方公里增长到2021年的94.55平方公里,新增28.75平方公里,增长43.69%;全市城镇化率达36.07%,中心城市达42.94%;城市污水处理厂从1座到目前建成投运7座,污水处理能力从4万立方米/天提高到17.5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率由35.76%提高到96.4%;新增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规模达1100吨/日,垃圾清扫收运全部实现市场化运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市政道路完好率达98%,城市路灯亮灯率达99%以上。多项数据实现翻一番甚至几番,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极大改善,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舒心。

目前,已建成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湖、东山森林公园,施甸县太阳湖公园、月潭公园、永观荷塘,腾冲市欢乐湖、瑷珲公园,龙陵县龙山湖一期、东坡公园,昌宁县茶韵公园、城北湿地公园等一批综合公园和40余处街头绿地。城市公园面积达223.85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从1779公顷提高到4153.89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从29.89%提高到38.21%,绿地面积由1416公顷提高到3612.3公顷,绿地率由23.79%提高到43.9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9.34平方米提高到13.07平方米,全市城市建成区公园覆盖率达85%以上,基本实现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打造了保山中心城市保岫东路、青阳路、清华湖路、施甸县善洲大道、腾冲市迎宾大道、和顺至石头山公路、龙陵县龙玉大道、昌宁县环城北路、滨河西路等多条特色道路景观,实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一路一树、一街一景”,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95%,达标率达85%。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单位(小区)35家、市级园林单位(小区)170家。通过努力“十三五”期间实现五县(市、区)园林城市(县城)全覆盖,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美好。

在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中,保山市的隆阳区、腾冲市、昌宁县单独设置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理顺城市管理执法权限。积极推行城市管理执法数字化技术运用,隆阳区、腾冲市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数字化城管雏形初步显现,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执法的透明性、指挥调度的高效性。围绕城市运行安全高效健康、城市管理干净整洁有序、为民服务精准精细精致,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等建设成果,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进一步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真正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合规,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顺心。

保山市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动摇,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新建商品住宅面积累计2035.96万平方米、14.83万套,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91.34亿元。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4526套,实施棚户区改造66164套,推动改造460个老旧小区,住房保障体系改善逾20万人住房条件。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56.6平方米。住房品质逐步提升、住房质量更高、配套设施更全、居住环境更优美,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自在。

保山中心城市先后获批“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全国城市双修试点”2项国家级试点,综合管廊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腾冲市、昌宁县分别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园林县城”,保山中心城市、施甸县、龙陵县分别被评为“云南省园林城市(县城)”,腾冲市、昌宁县、龙陵县荣获云南省美丽县城,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幸福。

下一步,保山市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观,按照“双心带动、全域共荣、城乡协调”的发展格局,全力推进以城市建设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以系统治水为抓手打造生态城市,以城市更新为抓手打造宜居城市,以数字管理为抓手打造智慧城市。以绿美行动为抓手打造特色城市,在“高品质城市”建设中再上新台阶。(记者 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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