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六安市公安局公开选调在职人民警察公告 作者: admin 发布: 2022-12-31 22:13 评论关闭 经审批,拟向全国公开选调在职人民警察25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六安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同时下载打印自动生成报名表,提交本单位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对已传真报名表的,六安市公安局将按照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在六安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时间为9月10日9:00至9月26日17:00。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缓解我市警力短缺问题,更好地建设平安六安。经审批,拟向全国公开选调在职人民警察25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共选调基层执法勤务岗位人民警察25名,其中男性22名,女性3名。 选调职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应达到1.2:1比例,不达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选调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六安市行政区域以外在职在编已授衔、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民警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在职在编已转正定级,并正式授衔的人民警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之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吸收录用人民警察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处在任职或录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共分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八个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六安市人事考试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网站上发布。随后按选调程序进行的阶段性公告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公安局网站上陆续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0日9:00至2018年9月26日17:00。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六安市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六安市公安局2018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同时下载打印自动生成报名表,提交本单位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报名人员须于9月26日17:00前,将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的报名表传真至六安市公安局(传真号码0564-3132058)。 2、资格初审。对已传真报名表的,六安市公安局将按照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在六安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时间为9月10日9:00至9月26日17:00。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将不予审查。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9月27日16:00前登录六安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即完成此次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如属填报信息有误,可于9月28日17:00前及时修改、重新提交和传真报名表。 (三)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由六安市人社局、公安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阶段。 复审材料包括↓↓↓ 1.经考生所在单位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复印件; 2.近期1寸照片4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对考生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人民警察警衔审批表》(首授审批表及最近一次变动审批表)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公安基本业务能力、思想政治水平,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等从事公安工作必备的素质能力。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结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等额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在市级三甲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标准依照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出现选调职位缺额的从同职位面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要选派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的同志组成考察组,采用实地走访、函询调查等的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报考资格、工作经历、思想政治、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束后逐人形成考察报告,提出是否可以选调的意见。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被确定为选调人员的,在相应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入调动程序。对反映有问题,影响选调的,一旦查实,则取消资格。公示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领导组审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1、本次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违者将严肃处理。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存在虚构个人信息报名、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fxqlsy.cn/jiaoyu/51032.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