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19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来了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郑周贇报道:3月21日,省教育厅发布2019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郑周贇报道:3月21日,省教育厅发布2019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4月8日8:00—4月15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19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19年6月12日8:00—6月18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19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

据介绍,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必须为江西省的中国公民,2019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另外,申请人还要符合相应的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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