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哈尔滨这所学校违规招生被叫停

 

1、记者在西大直街118号的哈特大厦以家长咨询的身份随机走访了一家名为爱特信的文化学校。负责接待的老师声称,这所学校专做一对一辅导。按照学生所找的老师的水平区分,不同老师授课的价格也不同。一般来说初中生的授课费用最低,普通老师授课每次课学费在450元左右。

处理结果:10月16日上午,南岗区教育局派人到该处调查核实。经调查,该校持有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教育咨询执照,且已提出办理办学手续的申请,但目前尚未审批。该校属于超范围经营,在未审批的情况下,违规进行招生宣传,违反了相关规定。经研究,南岗区教育局处理决定如下: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单》,责令停止招生。此事,南岗区教育局会进一步跟进执法,必要时,会同区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不断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2、记者来到位于耀景街20号的奥翔文化学校,据了解,从去年开始,盛行一时的“希望杯”奥数竞赛已经被叫停。但是其他奥数竞赛应运而生,在家长群体中同样受到认可。而在这家文化学校的微信公众号上,针对奥数竞赛开设的各个年级的竞赛辅导班正在火热招生中,课程收费标准为8节课1000元。在现场的报名表格上,已经有15名学生进行预约报名了。

处理结果:10月16日上午,南岗区教育局派人到该处调查核实,该校违规招生宣传情况基本属实。依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文件提出的“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精神,对该校处理决定如下:1.停止招生;2.责令给已收费的学生立即退款;3.限期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11号,听众提供线索,位于铁路街511号的哈尔滨首席教育机构正在针对初、高中数学内容开设超前教育班。在宣传单上,该教育机构称自己已经摸索出一条培养尖子生的模板,这种超前教育的模式倍受家长青睐。负责咨询的老师告诉记者,目前将在2019年6月开设的针对小学毕业生的初中超前班已经没有位置了。

处理结果:10月16日上午,南岗区教育局来到该处,发现该校校门上锁,没有发现上课的学生。10月17日晚,我局再次来到该处,发现有个别学生在上课,该校负责人提供了由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该校属于有照无证办学,南岗区教育局下发了停止办学通知单,决定将该校列入违规办学黑名单,并在南岗区政府官网上公示。会继续跟踪执法,必要时会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对无证办学的处罚力度。

4、马先生:是南岗区和兴路47中学生家长,反映该班班主任开学期间每位学生收取400元班费,同时孩子犯错误以罚款方式惩戒,部分家长对此做法表示不满,要求制止该教师的不当行为。

处理结果:经过调查,情况基本属实。经2018年10月18日南岗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给予教师胡月峰行政记过处分

2.全系统通报批评。同时责令其在学校大会做深刻检查。

3.取消其两年内评职评优资格。

4.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班费及罚款。

5.责令学校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作风整顿工作。

5、刘先生:是南岗区启明星幼儿园(南岗区宣庆小区院内)学生家长,反映2013年入园时缴纳3万元押金,有票据有合同。约定退园时返还,孩子2017年毕业,但是幼儿园称没有资金无法返还,并且承诺2018年5月、6月分两次返还,目前只返还1万,还差2万元,要求核实返还。

处理结果:投诉当天,教育局立即深入启明星幼儿园,核实后当即将两万元返还给家长。同时,教育局约谈了启明星幼儿园举办人及园长,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幼儿园收费管理要按照《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6、孙女士:是师范附小(文兴街和和兴头道街交叉口)一年级学生家长,反映该校学生吃午饭只有两种选择:一是中午午休时家长把学生接回家吃;二是统一订购佳明佳午餐,该规定9月1日开始,家长普遍认为佳明佳午餐不适合孩子,要求学校允许学生自行带饭。

处理结果:据调查,师范附小一年级新1335人,在校订餐的为1005人,选择回家用餐、带饭、家长送餐等方式午餐的330人。开学初,学校提供给学生四种午餐方式即回家用餐、带饭、家长送餐、订佳明佳餐,请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南岗区教育局要求该校细化学生午餐管理工作,加强班主任与家长的沟通,了解家长的需求,让学生和家长满意。10月16日下午,学校通过家长微信群重申了自愿选择午餐方式。

7、李女士:反映南岗区清华大街55号私设补课班,无牌匾,无审批手续,要求核实处理。

处理结果:两次到达该处发现该处无人、锁门,经调查,该处属于无证无照办学,南岗区教育局会继续跟踪执法,必要时会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对无证办学的处罚力度。

8、王女士:宣化街595号有个京翰教育机构,他们的执照是北京泰和有限公司,而他们的却在哈尔滨办文化学校多年。我们要求查处。另外,他们做广告时说,他们的老师都是一线重点校老师。我们要求同时查处。

处理结果:该处在2017年1月前是北京京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违规异地经营。该地点在2017年1月由我局审批为南岗区弘德瀚博文化培训学校。关于重点学校教师在该处授课的问题,南岗区教育局目前没有发现有重点学校教师授课的行为。对此,将继续跟踪执法。

9、张先生:是南岗区19中一年六班学生家长,反映班主任王鹏程强制班级所有学生订饭,对此不认可,要求协调处理。

处理结果:据调查,一年六班共有61名学生,52人在学校订餐、3人家长送餐、5人带饭、1人其它方式。没有发现一年六班班主任王鹏程有强制学生订餐行为。南岗区教育局要求学校以此事件为警示,班主任要做实、做细午餐管理,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与家长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饮食安全工作。一年六班及全校各班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形式重申学生可自愿选择带饭、送餐、回家吃饭、订餐等方式进行午餐。

10、张女士:家住王岗镇金典家园小区,反映其领养一名孩子,孩子父母均已无法联系,孩子户籍所在人家也联系不上,现在从山东想回到哈尔滨王岗小学上学,但无法提供相关手续,要求帮助协调解决入学问题。

处理结果: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五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孩子入学需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来办理,目前,张女士不是孩子张净扬的法定监护人,也没有建立合法的抚养关系,因此无法为张净扬办理转学。经与南岗区民政局及福利院沟通,民政局认为,依据《收养法》张女士不具备收养条件。

11、孙先生:反映18年7月14日孩子孙悦在南岗区西大直街439号“领先培训中心”报名考研学习,缴纳24300元一对一学费有票据,但该学校王伟亮老师不给学生补课,与培训中心联系未果,要求核实处理。

处理结果:南岗区教育局到该处调查核实,约谈了南岗区领先考研培训学校马登高校长,马登高校长提供了与该学生家长孙先生的退费协议,协议显示:学校在2018年10月15日退还给家长孙向利17800元钱。经与家长沟通,对于退款额度,投诉人孙先生表示认可,并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12、石女士:反映其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需要在发证前前往所属的南岗区教育局进行认证,秋季认证工作将于10月11日开始进行,但需要社区开具思想品德鉴定表,联系建文社区告知现有文件规定该项证明不予开具,女士担心影响认证。要求协调区教育局进行认证。

处理结果:10月16日下午16点30分与石女士电话沟通核实情况时,本人已盖完章。

13、吴女士:家住中北春城,要去中山小学,户口名下姐妹两个房照共有的,学校说教育局只能夫妻共有的才能收,现在就是不收。

处理结果:按照《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18】2号)文件精神、《香坊区教育局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哈香教规【2018】1号的要求,香坊区2018年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并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一致,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适龄儿童监护人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均为全部产权,除适龄儿童父母(夫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之外,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哈尔滨市中山路小学根据2018年的招生情况,在2018年7月20日至22日进行了2019年适龄儿童预报名工作,并将于10月19日上午进行补报名,学校预报名登记的原则与范围是依据《香坊区教育局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吴女士反映的问题是“房屋产权姐妹共有关系,学校现在就是不收”,像吴女士这种房屋产权为姐妹共有产权的情况,按照2018年香坊区招生文件的要求,属于统筹范围,由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学位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置。

14、王先生:反映香坊区安通小学五年一班的作文课由单独教师授课,教师告知需购买一本价值300元的教学材料,先生认为价格过高,不认可,要求协调处理。

处理结果:经核实,安通小学五年一班的作文课为临时聘请的教师授课,收取300元的教材费用为其个人行为。因此,举报人王先生反映的问题属实,但举报人王先生并没有交此费用。责成安通小学临时聘请的教师立即退还收取的300元教材费用,同时上交退还费用清单等相关佐证材料。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15、栾女士:是香坊区荣智中学初一学年学生家长,反映学校强制学生16:40-17:40在校进行补课,并收取10元/天的补课费,要求协调取消补课,正常时间放学。

处理结果:经核实,荣智学校六年级放学时间为16:30,由于送子公司的送子车先要送小学校的学生,然后再到荣智学校,送子车到达荣智学校时间为17:30左右。所以六年级老师利用这一小时的时间为坐送子车的学生进行看护辅导,部分学生家长为了感谢老师,所以家长委员会私自收取了费用,用于给老师的补助。因此,举报人栾女士反映的问题属实,但举报人栾女士并没有交此费用。现已责成荣智学校立即退还由家长委员会收取的费用,同时上交退还费用清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16、王女士:反映香坊区安通街安通小学5年1班,2班,每周三上午第一,第二节课邀请校外老师有偿辅导作文课,进行有偿收费300元,对此不认可,并将学费转给校外老师,要求核实处理。

处理结果:经核实,安通小学五年一班、二班的作文课为临时聘请的教师授课,收取300元的教材费用为其个人行为。因此,举报人王女士反映的问题属实。责成安通小学临时聘请的教师立即退还收取的300元教材费用,同时上交退还费用清单等相关佐证材料。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17、张女士:妹妹王贝贝户口所在地是香坊区成高子镇,是香坊区果园街59中高一学生,2017年在成高子镇46中学复读一年,现59中学告知其无学籍信息,要求核实处理。

处理结果:经核实,王贝贝,为四十六中学2016级初中毕业生,2017年以复读生身份参加考试,被五十九中录取,在国家学籍网上找不到该生信息,学校已上报中央查重。请王贝贝家长到香坊区教育局看省学籍网和考籍网上的信息,并用手机照相留存。家长表示非常满意。

18、李女士:是香坊区新成学校初四学生家长,反映存在学校补课现象,周一至周四补课时间为18:00-20:00,周五补课时间为16:30-18:30,9月份收取补课费共计330元,补习科目为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要求询问收费是否合理,且学校是否可以上课至20:00。

处理结果:经初核,新成学校周一至周五补课情况属实,同时因为学校在暑假期间进行了维修改造,九年级学生迎考压力大,部分家长为了改善新成学校维修之后内外环境和营造班级的学习氛围,由家长委员会私下收取了330元的费用。现已责成新成学校无条件立即退还由家长委员会收取的330元费用,并上交退还费用清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19、李先生:道外区十二中从高一到现在一直没有饮用水喝。

处理结果:16日教育局工作人员到学校进行调查,学校原来有桶装水供应,由于学生喝的少,导致更换周期长,水质无法保证,所以逐渐各个班级就不再喝桶装水了,学校提供开水免费供应。17日学校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学生饮水问题,经过讨论,家长委员会决定不使用桶装水,学校决定增加热水饮水处的数量,保证提供给学生安全、干净的饮用水;家长如想给孩子自带水,也可自行解决。

20、徐女士:家住道外区太平大街育英小区3号楼3单元,反映201室是一家无照经营的补课班,噪音扰民,要求查处。

处理结果:经查,此处为课后看护班,道外区教育局已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停办,疏散学生,现已关停,随时监控,将报看护班主管部门市场局进一步处理。

21、林女士:是道外区东风镇银海幼儿园的学生家长,反映其孩子近期呕吐,疑似幼儿园饮食问题,据林女士称此幼儿园其它孩子也存在此现象,要求核实处理。

处理结果:教育局与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幼儿园实地调查,该园在册幼儿196人,其中,中一班32人。10月12日出勤180人,其中,中一班出勤29人,该班放学后,有5名幼儿出现呕吐现象,其他幼儿无异常,幼儿园了解情况后,通知五位家长带孩子到正规医院去检查,一名幼儿诊断为“肠道淋巴结节” (该幼儿10月9日出现不适,由家长接回家,10日在家出现过呕吐,11日正常入园),其他四位幼儿没有发现问题,并于15日正常入园。经查,该园食品建立台账,库存食品没有过期现象,食堂卫生良好,食品留样规范,基本否定是食物变质引起。要求幼儿园加强保教管理,严格按照食品法规,规范经营,确保食品安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经与投诉人沟通,告知了检查的结果,并建议家长与幼儿园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2、王女士:道里区15中八年二班学生王晨的家长,反映上学期在学校缴纳530元伙食费,应剩余470元,现在学校已经合并至36中学,原班主任只给退还82元。另反映3月12日向原班主任缴纳310元书费和练习册费用,但始终没有发练习册,要求核实处理。

处理结果:原班主任季春凤与王静女士细致沟通,仔细核对孩子用餐天数和应支付的费用,返回82元钱是准确的,王女士对此事表示认可,没有异议。家长反映的向原班主任缴纳310费用问题,原班主任季春凤、15中原班其他学生都不记得有过收310元书费及练习册的事情,只预收了《资源与评价》教辅材料的费用,该生由于目前因病未到学校上课,学生未及时拿到的书,原班主任教师已于10月12日通过快递送达至学生,王女士表示理解和认可。

23、李女士:反映松北区顺迈中学七学年在晚自习期间讲新课,对此不认可,要求给予合理解释。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顺迈中学是一所寄宿制民办学校,该校晚自习期间有教师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没有讲新课的情况。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进行了核实,投诉人只是听说学校打算在晚自习期间讲新课,出于对此事的担心才进行了投诉。

24、李女士:松北区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初四的学生家长,反映学校每天16:10-18:00校内补课,每天每人收费10元。18:00-20:00补课每天每人5元。且要求学生在学校订购晚餐,收费15元,若不在学校订餐则不给自由就餐时间。对此不认可。要求核实处理。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松北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关于实验学校九年级每天16:10—18:00校内补课,收取费用问题。经了解收取费用是部分家长委员会成员自行组织的,学校得知此事后,已和相关家长沟通表明态度,告知家长停止相关行为。关于实验学校九年级18:00—20:00校内补课问题。实验学校九年级的部分家长商议申请借用学校教室从18点到20点上晚自习。此事处于学生家长商议的阶段,没有向学校反映。学校获悉消息后,已经通过班主任通知家长,学校不认同这种作法。

25、张先生:松北利民小学的学生家长,反映我们食堂卫生环境不好,旱厕离食堂不超过20米,还有食材也不好,没从正规途径进来,第三个食堂以营利的目的承包给了外人。

处理结果:利民小学是今年由呼兰区托管到松北区,由于历史原因,利民小学食堂和利民村签订合同。托管后教育局体卫艺科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到利民小学食堂检查,并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单。张先生反映的问题,教育局将联合执法部门严格按照程序办。截止目前,利民小学食堂已经关停。

26、王先生:反映呼兰区师范附中初一的学生家长,反映初一学年每天放学后在校补课,并且向学生收费,要求核实查处。

处理结果:经调查,呼兰区实验学校未发现在校有偿补课问题,因学校活动较多,延长了学生在校时间,未与家长及时沟通,产生误解,已责成学校立即整改。此类问题,我们会继续关注。

27、杨先生:双城区诚祥小学的学生一个月没有老师授课,要求协调授课问题。

答: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区教育局成立了检查组到学校进行实地踏查,检查组由纪检书记郑重带队,人事科、基教一科和纪检监察室共5人到城祥小学进行检查。检查组在第二节课到达城祥小学,对六个班级进行课堂教学检查,所见六个班都在正常上课,其中3——6年级共48名学生统一在上英语口语训练课(只有口语训练课集中上,其它课型分别在各自班级上课);1——2年级都是语文课。下课后分别随机询问了3——6年级的学生,开学以来学校是不是每节课都有老师正常上课?学生说:他们的每节课都有老师按课程表正常上课;工作人员还询问了诚祥小学的老师,他们也表示开学以来学校都在正常上课,没有缺课现象。诚祥小学的曹校长表示:学校自9月3日正式上课以来,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师生精神面貌良好。根据以上调查,说明杨先生反应的问题不属实。10月18日下午教育局基教一科与投诉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就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与其沟通,投诉人态度十分恶劣,对调查结果不予以认同,同时对中心校校长出言不逊,谩骂侮辱。拒绝签字。

28、刘女士:是木兰县新民镇中学7年级学生家长,反映1班、2班数学教师由刚毕业的老师担任,现大多数学生无法听懂课程,导致教学质量落后,要求协调更换老师

处理结果:新民镇中学本学期初一学年数学教师叫李卓黛,教授该学年的1班和2班,该教师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是2018年8月我县招聘的特岗教师,在经过岗前培训后,充实到农村学校新民镇中学任数学教师。

李卓黛老师到新民镇中学任教后,学校教务处采用以老带新的办法安排老教师李景双为其教学工作进行帮助和指导。开学到现在一个半月时间里,校长、业务副校长、教研组长、数学教师等多次听课并指导李卓黛老师的教学,该教师谦虚善学,进步很快。县进修学校中教部的主任、副主任及教研员等人在10月8日的全县教学活动中来到新民镇中学,对李卓黛老师的数学课给予了高度评价。所以反映李卓黛老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有问题,情况不属实。

29、姜先生:反映木兰县大贵镇中心小学一年3班李丹丹班主任开设校外辅导班且招收住宿生,收费补习英语,地址:大贵镇五八童装店旁边供销社二楼。同时反映一年4班刘蕊班主任开设校外辅导班且招收住宿生,辅导班地址:学子之家快餐店,住宿生地址:富贵家园小区院内。要求核实处理。

处理结果:大贵镇中心小学一年3班的班主任叫王丹丹,不是李丹丹,按照问题反映人姜国成先生提供的地址(大贵镇五八童装店旁边供销社二楼),调查小组对该地址进行突击检查,并走访了解周围住户和邻居。该地址的房屋内没有发现有开班补课和招收住宿生的现象。

大贵镇中心小学一年4班的班主任叫刘瑞,不是刘蕊。问题反映人姜国成先生提供的开设辅导班的地址是学子之家快餐店,招收住宿生地址是富贵家园小区院内,调查小组对这两处房屋进行检查,对左右邻居进行走访。学子之家快餐店没有开设课外辅导班的现象,只是一家普通的快餐店;富贵家园小区确有招收住宿生的现象,招住宿生的是刘瑞老师的前夫,名字叫冯广孝,两人已离婚多年,冯广孝没有正式工作,没有生活来源,以收取离家较远的学生住宿费维持生计,刘瑞老师没有参与其中。

30、孙先生:尚志市居民,反映尚志市实验小学3年6班丁丽君老师,私设补习班,若不在其补习班学习,就会将孩子换座位,要求核实处理。

处理结果:目前没有证人和证据能够证明丁丽君有办班补课和不去补课就给学生调整座位的问题。虽无法查证,但基于有群众反映,尚志市教育纪委对丁丽君老师进行了谈话提醒,同时声明如果日后有证据证明其确有违反师德问题,教育纪委必将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31、孟女士:是延寿县四中初三学生的家长,反映初三三班的班主任张敏丽(女)老师打骂自家孩子孙梦楠,要求核实处理。

处理结果:经调查,2018年10月12日8时许,延寿县第四中学初三、三班学生孙梦楠上学迟到没穿校服被张敏丽老师批评了。当天中午学生孙梦楠打电话给在外地打工的家长,编造说:“张敏丽老师打骂他”。孟女士反映的延寿县四中初三三班的班主任张敏丽(女)老师打骂学生孙梦楠的案件,情况不属实。

32、(微信听友群)微友:群力新区把大量教育用地用于商业开发,使大量孩子不能就进入学,其中,到东湖路小学借读的一年级就是本校学区学生的8倍,如果不抓紧建新的小学,2020年马年上小学高峰到来后,将有58%的学前儿童无法就进入学,85%的初中无法入学,100%的普通高中无法入学。政府应该对此有明确的态度和具体的办法。

处理结果:随着群力新区的开发建设,群力地区规划建设了大量住宅小区,居住人口大幅增加,学位供需矛盾突出。为此,道里区教育局一方面积极沟通城乡规划部门调整增加教育用地指标,另一方面,加快已规划学校建设进度。近五年来,我市在群力地区已经完成群力实验小学、群力经纬中学等7所学校新建项目的基础上,正在组织实施5所学校新建项目,预计2019年,群力第二小学、群力实验四小将建成投用;2020年,博雅学校、松南学校、融江路小学将建成投用。届时,群力地区学位紧张状况将得到根本改善。

33、关于反映2017-2018年小学招生中,中山路小学、虹桥一小、铁岭小学、师范附小的部分“名校”,班级数增加明显,显示教育资源不均衡等问题,我们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解决措施。

处理结果:将采取如下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继续完善招生政策。对热点学校严格落实“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五年一学位”(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招生政策,化解部分炒卖学区房现象;对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探索实施落户限制招生政策。

二、积极沟通市政府相关部门,在热点校附近城市规划中避免建设住宅。

三、积极推进热点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保证每学年校长、教师交流比例分别达到交流对象的9%和7%左右,促进各学校师资队伍均衡。实施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发挥优质学校的引领作用,尽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切实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多种形式着力办好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吸引主城区居民到新区购房入学。

四、完善城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资金和项目重点向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五、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研培机构有力配合、市区校三级联动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针对教师开展教育理念、教学能力培训,针对校长开展办学理念、治校能力培训。完善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到境外培训,开拓视野,打造“冰城名师”队伍,创建名优教师、名优校长网上工作室。

六、对刚性学位不足的新城区,严格按照国家规划标准,加紧配套学校建设,分流热点学校生源。

34、王女士:为什么反映问题的家长,举报反映教师补课问题时,在深入核查时,选择集体失声?

处理结果:认真分析此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举报人对受理举报的人员、部门和对被举报人员、单位、调查处理部门均持不信任态度。害怕举报过程中,将家长和学生的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后,孩子遭到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因此,教育行政部门核查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违规补课等问题时,家长和学生均会“集体失声”。

为防止此类问题的出现,我们拟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1.要求被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学校领导做出承诺,必须保证不出现打击报复行为。

2.教育行政部门除必须要向被举报单位透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外,原则上不向被举报单位和个人透露和泄露举报人的信息,如果随意透露和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如发现被举报人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教育行政部门将在之前严肃处理的基础上,重新加重对责任人和校长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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