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教育局:2022年秋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新要求 作者: admin 发布: 2022-11-21 01:35 评论关闭 日前,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不同的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进一步明确,市直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源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市区区域招生;申请人以积分入学办法申请学位时,只要持有效期内的市区居住证,就相当于积分入学类“住房保障”项满分;对源城区金沟湾小学等7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原有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日前,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去年一样,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采用“网上申报,学校初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核,市、区教育部门录取”的方式,公、民办学校网上同步招生录取。不同的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进一步明确,市直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源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市区(源城区、江东新区)区域招生;申请人以积分入学办法申请学位时,只要持有效期内的市区居住证,就相当于积分入学类“住房保障”项满分;对源城区金沟湾小学等7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原有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新要求 根据《通知》,源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市区(源城区、江东新区)区域招生;市直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招收市区(源城区、江东新区)区域的学生,若有多余的招生计划,经审批后按照网上申报、网上录取办法,招收本市跨区域的学生。 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学生需符合源城区(含市直)公办学校入学类别和要求。直升民办学校初中学生必须具备同一举办者所属的小学学籍(或本校教职工子女、符合政策性优抚对象子女),且由学生和家长自愿申报,直升名单经教育部门审核并公示后有效。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超经教育部门核定招生计划的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未摇中号的申请人可再次选择公办学校或其他未满计划的民办学校补录,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继续在招生系统中补录学生。 起始年级学位7月8日起网上登记及申报 源城区教育局强调,申请人申请学位务必要符合《通知》适用对象条件,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是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申请积分入学的必须是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源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 7月8日至31日是起始年级网上登记及申报时间,申请人登录“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按照招生系统要求完成入学登记。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可通过招生系统内的“操作指引”学习、了解招生系统的操作,以便信息填报准确无误,顺利完成入学登记。申请人只能申报1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2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起始年级学位申请分三个批次进行 根据《通知》,起始年级的招生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批次招生对象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具有与学区相对应的户籍、其他符合政策性优抚对象子女。其中,户籍类申请人按照户籍地址申报区域所属公办学校,政策类申请人需提前将政策性照顾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上交至申请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备案,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接收。 第二批次招生对象为持有与学校招生区域内相对应房产(不含商业用途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指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产,下同)。第三批次招生对象为持有市区居住证(有效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且其父母(或监护人)在市区购买社保(含养老及医疗保险),或者是父母(或监护人)在市区购买社保(含养老及医疗保险),且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住所的适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含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在学校完成第一、二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时,符合以上其中一类条件的方可按积分入学办法申请学位。 《通知》明确,7月18日至22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第一批次申请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确认报名结果。7月25日至29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第二批次申请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录取。8月1日至5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第三批次申请对象,未完成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补录。8月8日至12日,市、区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位安排名单在招生系统及相应学校公示栏公示5天。8月14日,学校公布入学名单,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下发入学通知书。 关于非起始年级学位申请,《通知》明确,源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市直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在8月26日前通过招生系统和“河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学校各年级空余学位情况。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起始年级的插班生按照“先审批再接收”原则,不超过当年的招生计划、不超过核定的办学规模、不超大校额和不超大班额的各民办学校可向属地审批的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各年级拟接收插班生的申请计划,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限量接收转学插班生,未经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转学插班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迁移。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按照“持有与学区相对应户籍的(含符合政策性入学的)”“持有与学区相对应房屋所有权证的”“以上两类招录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按照积分入学方式根据积分高低次序安排学位录取直至满额为止”等三个条件次序申请。8月26日至27日,申请人按要求进行学位申请;8月29日至30日,受理学校和有关部门资格审核后,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安排学位入学。 7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调整 《通知》明确,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是依据片区生源情况作出的初步划分方案。市、区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招生情况作出招生区域调整或调剂生源。今年秋季因部分学校改扩建,对金沟湾小学、黄子洞小学、东埔中心小学、江源小学、新江路小学、新江路中学和源西中学等原有招生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 源城区实验中学招生优先满足龙光城小区业主和双下小学、墩头小学、风光小学、白田小学、榄坝小学等5所小学的毕业生。龙光城小学招生以龙光城小区住户为主,同时面向周边非源南镇户籍类学生,原则上不接收源南镇户籍学生(龙光城业主除外)申请。 源城区教育局温馨提示,“河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完整《通知》,市民可查看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情况,并致电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了解。 持有效期内的市区居住证相当于积分入学类“住房保障”项满分 根据《通知》,在积分入学申请中,申请人持有居住证的(有效期内),可以相当于积分入学类“住房保障”项满分;购买社保的,在市区租房居住的必须提供合法、正规的租房合同,并提供房屋租赁税票(截至申请日止)。购买社保必须是源城区(含市直)的,且期限在五年内(即2018年至2022年内),按实际缴交月份计分。 《通知》还提出,因部分区域人口密集,学位供给不均衡,将对2022年秋季部分学校积分类入学申请进行分流。其中,市二中积分类入学申请统筹安排到市一中;市四小积分类入学申请统筹安排到东埔小学;新塘小学一年级积分类入学申请和所有非起始年级非户籍类插班生,原则上分流至黄子洞小学入读;金沟湾小学一年级积分类入学申请和所有非起始年级非户籍类插班生,原则上分流至黄子洞小学入读;新江路小学一年级积分类入学申请和所有非起始年级非户籍类插班生,原则上按学生住所分别分流至庄田小学、宝源学校小学部或江源小学入读;新江路中学七年级积分类入学申请和所有非起始年级非户籍类插班生,原则上分流至宝源学校中学部入读。 源城区义务教育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将于7月8日正式启动,有需要申请学位的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操作。 源城区义务教育2022年秋季招生在线学位申请报名平台(手指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电脑端报名网址: https://enroll.sizhijie.com/waps/ycjy 若家长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入学区域所属学校的招生咨询电话进行了解。 【记者】余佩 【作者】 余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fxqlsy.cn/jiaoyu/31467.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