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

根据《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批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所有面试入闱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或未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四)未尽事宜按《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执行。

根据《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批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具体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所有面试入闱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或未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过度聚集,资格审查分层分批进行。报考市直单位考生的资格审查由所报考市直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县区单位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各县区人社局组织。

时间:2021年11月22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所报岗位具体哪一天资格审查详见附件2。

地点:报考市直单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地点在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报考县区单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地点在各县区人社局。所报岗位的具体资格审查地点详见附件2。

其他事项: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对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进行。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需提供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

如因疫情原因(需提供证明材料:行程码、健康码截图等)确实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也无法委托他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请先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确认(未经资格审查单位确认,自行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邮箱的不予审核),采取线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须于2021年11月22日-24日下午17:30前(逾期视为放弃)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及其他材料扫描件打包(命名为:职位代码+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资格审查单位指定邮箱。发送邮箱后和单位电话确认,并保持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审核后由单位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资料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原报名系统中打印)、《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未要求学位的只需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1)岗位要求执(从)业资格的,须提供执(从)业资格证书;

(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相关材料;

(4)岗位要求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应提供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证等相关证明;

(5)岗位要求江西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的(含在外省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江西籍人员):属大学生“村官”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属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监制、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属于“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职位,须提供相应的户籍或生源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三)递补人员资格审查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并在规定时间对递补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事项将在市人社局官网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三、其他事项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必须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进行核验“赣通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行程码”无异常,健康状况无异常的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审查区域。具体防疫要求请见附件5。

(二)面试时间及面试有关事项待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在市人社局官网发布公告,请入闱考生及时关注。

(三)请面试入闱考生将报名表上所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考生。

(四)未尽事宜按《抚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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